陈雨佳代表
黑龙江省宁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向群众宣讲宪法知识。
作为扎根黑土地的基层人大代表,我最懂乡亲们的急难愁盼。种粮怕假种子坑害,发展愁商标被冒用,务工忧薪酬难兑现。农民对法律的需求大多在生产生活里,法治宣传教育法强调的“精准普法”,在宁安大地上正化为生动实践。
黑龙江省宁安市检察机关紧扣农民法律需求,开展黑土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三进三问”调研,为农民量身定制涉农法治“套餐”——进稻田问种植难题,进合作社问维权需求,进集市问务工困惑。在火山岩稻田边,检察官对照《涉农公益诉讼实施方案》讲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规定;在合作社里,检察官用商标侵权案例解读知识产权保护法条。“群众点单、检察接单”的法治实践,让法律条文真正长在了田间地头。
牡丹江市检察院检察长任鸿亮的话让我深有共鸣:“普法既是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了多方普法责任,这绝非检察机关的“独角戏”。
结合基层实践,我有三点建议:一是建强“检察+代表+行政部门+村组织”联动平台,组建由检察官、农技员、村干部组成的普法队伍,借“宪法宣传周”“春耕普法月”开展集中宣讲。二是推行“检察+代表”常态化机制,每月在村委会设立固定宣传点,用以案释法、知识问答等方式让乡亲随时学、随时问。三是将法律服务融入乡村网格,依托网格员和代表联络站,把法律帮助送到家门口。
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让“普法”有了刚性保障,但法之必行更需久久为功。如今走在村里,越来越多的乡亲养成了遇事找法的习惯,合作社用商标法守护“玄武湖大米”品牌,种植户凭农资监管条例维权,农民工靠劳动法讨回薪酬,这些变化正是宪法精神扎根乡村的最好证明。
学习宣传宪法,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法治宣传教育法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希望检察机关持续以法律监督为抓手,带动各方形成普法合力,让宪法精神浸润黑土地,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乡村蔚然成风,用坚实的法治根基,托举起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未来。
(整理: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孔蓓宇 王宇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