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2026年6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前报道
6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的二审于当日上午开庭审理。
开庭前,被害女子紫雅的母亲王女士表示,此次开庭由于相关要求,她只能委托代理律师进入法庭,自己则是在法庭外等待,“上次一审开庭我是作为证人进入法庭作证,我向检方讲述了案发当天的情况,但在这过程中被告人梁某滢多次打断我的话,辩驳案发当天的一些细节,否认在案发前就来敲过我家门,其实我想再次进入法庭和梁某滢当面对质,我想问她为什么要那么残忍地伤害我的孩子。”
来源 | 新华社、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