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6月15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25,证券简称:众合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对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告显示,众合科技于2024年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6.74亿元。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本次调整涉及公司全部三个研发类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本次增加前实施地点 | 本次增加后实施地点 |
|---|---|---|
|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浦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
|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浦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
| 无人感知技术研发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众合科技智造未来产业基地(滨江区浦沿单元EJ040503-11地块) |
公司表示,本次增加实施地点是为统筹优化整体产业空间布局,完善生产、研发、办公一体化配套体系,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匹配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战略。
公告强调,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对此无异议。
本次调整后,众合科技将形成临安青山湖科技园与滨江智造未来产业基地双基地协同发展格局,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数字孪生、大交通数字化及无人感知等核心技术领域的研发实力和产业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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