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观新闻)
讲述人
施 翀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流光溢彩的直播屏幕背后,是本该端坐课堂、肆意奔跑的稚嫩身影,少女以为踏上了追梦之路,却沦为公司牟利的“工具”……被裹挟在商业流量之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如何守护?曾经,我就办理过这样一起特殊的未成年人网络直播劳动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
追梦少女遭遇欠薪困局
2024年7月,17岁的小丽(化名)和小蓉(化名)入职某MCN机构成为主播,在她们眼中,主播是时尚自由、收入可观的职业,也是值得奔赴的追梦之路。可入职后没多久,现实就彻底打碎了她们的美好期待。
为最大化攫取流量利益,公司安排的直播时间均为深夜至凌晨,超长时段的直播、昼夜颠倒的作息,不断透支着两人的身体与精力。不仅如此,公司还会对主播进行精神上的操控和打压,层层加码的工作压力与精神内耗,让两名未成年少女长期处于焦虑、压抑的负面情绪中。
更让她们无措的是,入职前公司承诺的每月保底薪资迟迟不予兑现,多次催讨无果后,二人无奈提出离职,并向劳动执法大队投诉维权。
由于小丽和小蓉与MCN机构签订的是直播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后,仲裁委员会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驳回二人仲裁申请。劳动执法大队依据金山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签署的《加强未成年工权益保护的协作意见》,将本案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
支持起诉守护合法权益
受理该案后,我们走访了涉案MCN机构,调取直播合作协议、招聘信息、直播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等材料,明确了小丽和小蓉依约提供直播服务的事实。
最终,我们认为,小丽和小蓉系限制行为能力人,涉案MCN机构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和她们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在二人依约提供直播服务后,未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已实质侵害其财产权利,且涉案MCN机构安排直播时间长、强度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发展产生了现实影响,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考虑到小丽和小蓉系未成年人,诉讼能力较弱,2024年10月,我们依法决定支持起诉,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同时,我们还协助二人申请法律援助,并帮助办理诉讼费免交手续。同年11月,经法院调解,涉案MCN机构与二人达成和解并支付相应补偿金。
个案办理延伸行业治理
小丽和小蓉的遭遇只是个例吗?网络直播行业中是否存在其他未成年人监管盲区?“案结”不等于“事了”,我们也在思考如何透过这起个案,由点及面,规范行业生态,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针对个案走访中发现的涉案MCN机构违规招用未成年人从事网络主播等问题,我们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审核招用人员年龄资质、构建规范用工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后续回访中,涉案MCN机构已强化对应聘人员身份的审核,严格把关主播年龄,积极弥补经营管理漏洞。
针对涉案MCN机构安排多名未成年主播进行长时间、高强度直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等问题,我们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磋商函。其后,相关行政部门对涉案MCN机构进行约谈,责令公司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并加强了对区域内网络直播行业的常态化监管。
为推动办案成果转化为长效治理效能,我们联合区委网信办、公安金山分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等多部门,共同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全方位强化对MCN机构的监管力度。同时,我们还推动多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行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协作意见》,凝聚协同治理合力,以制度规范护航辖区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此外,聚焦前端普法、源头预防,我们也与区内多所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了长期法治协作机制,常态化进校园开展专题宣讲,重点围绕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精准普法,引导正值花季的青少年学会辨识就业陷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网络自护能力和法治维权意识。
网络世界有温度,司法守护无盲区,我们将始终坚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少年星光,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筑牢防护屏障,让每一位逐梦的青少年,都能在法治的护航下,向阳成长、不负韶华。
供稿 | 金山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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