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接群众报警称
其在长虫山路段行驶时
车辆轮胎被路面带刺铁钉扎破
接报后
警方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抽调警力
组织专案侦办
现查明
嫌疑人王某群、周某飞、李某波等14人
在长虫山生态公园山路段
从事非法运营
2026年6月1日
长虫山生态公园开放后
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规范营运车辆
王某群等人自觉生意受损
在明知长虫山路段无路灯
道路转弯多、坡度大
行人密集的情况下
在该路段抛撒铁钉
造成多辆机动车轮胎受损
目前
14名嫌疑人均已被抓获归案
其中
11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
依法刑事拘留
3名嫌疑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非法营运等线索
将移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示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
生命财产安全
为一己私利而故意破坏道路
损坏交通工具
不仅严重违背社会公德
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