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39,证券简称:上海凯宝)于6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存在多项内部控制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穆竟伟、总经理周迎宾等四名高管同时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经查发现,上海凯宝存在利用员工个人银行卡进行工资二次分配、利用员工个人银行卡收取员工社保款、劳务费发放不规范、销售费用核算与费用实际发生情况不符等问题。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上海证监局认定,穆竟伟作为公司董事长,周迎宾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任立旺作为公司董事、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友龙作为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上述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凯宝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决定书》中相关事项,将按照上海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告同时强调,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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