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易联众(维权),证券代码:300096)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职工董事、副董事长、执行总裁王焕青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行政处罚与纪律处分决定。上述处分系因其在原任职单位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庚星股份”)担任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涉及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所致。
公告显示,王焕青因庚星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同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予以公开谴责。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2026〕20号,《纪律处分决定》编号为〔2026〕63号。
ST易联众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上述事项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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