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宁波图书馆发布
退押金公告
一起来看↓
01
办理对象
2020年4月23日之前,在宁波图书馆办理的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
02
办理须知
1.办理退还押金前须还清所借超期图书;
2.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含)后办理借阅卡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借阅卡、押金收据;如押金收据或借阅卡丢失,须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填写《宁波图书馆退押金申请书》;
3、办理押金退还时,1997年9月26日前办理读者证的读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上交本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代办人办理时也须上交持证人读者证和押金收据;读者证和押金收据缺一不可,如其中一项遗失,则无法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非本人办理时,须同时携带代办人和持证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03
办理时间
周一 13:00-17:00
周二至周六 9:00-17:00
04
办理地点&咨询电话
福庆馆
地点:宁波图书馆福庆馆一楼总服务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100号)
电话:0574-88270101
永丰馆
地点:宁波图书馆永丰馆一楼读者服务台(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135号)
电话:0574-87361567
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
地点:宁波少年儿童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888号)
电话:0574-81887001
温馨提示
1. 押金退还服务将持续开展,需办理的读者可任选上述三个馆之一就近办理;
2. 持有宁波各区(县、市)公共图书馆含押金借阅卡的读者,须至相应的开户馆办理;
3. 办理过免押金借阅卡的读者,无须重复办理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