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公司公告,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联系来源。
为落实公司内部控制整改工作, 确保公司内控整改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本次财务相关内部控制专项核查的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 负责开展专项核查工作,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 ) 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白小青、 苏红梅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陕证监措施字〔2026〕 15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 ) 。
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 财务核算不规范
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4 年个别业务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政策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 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 》 第四条规定。 前述事项导致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 及 2025 年相关季报、 半年报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 以下简称《办法》 ) 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 (证监会令第 226号, 以下简称《办法(2025 年修订) 》 ) 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 内部控制不完善
存在的问题: 公司个别员工为实现部门绩效考核要求, 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下, 自行填制个别业务对应的签收单、 验收单等单据。 前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未能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的内部环境、 信息与沟通机制, 未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 未能及时识别内部控制存在的重要缺陷, 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第十五条、 第十七条、 第三十六条、 第四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