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河南一售卖榴莲的商家被“仅退款”,买家提供的“证据”却货不对板,平台居然还同意了。卖家无奈,自费驱车往返1600公里维权,太难了!所幸,当地派出所已经立案并拘留买家,相信会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这件事不仅是单纯的个人道德问题,更是电商退款政策被滥用的畸形生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小铭认为,平台实施“仅退款”有其合理边界,但类似冷冻榴莲案这样无依据、强制、一刀切的仅退款,实质是擅自处分商家财产,已经超出了平台自治管理的权限边界。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提到成铁法院办的一个案子:电商平台对一商户货值为76.67万元的9644笔订单全部处理为“仅退款”。法院判决平台“仅退款”处罚行为依据不足、程序不当、缺乏事实依据,应赔偿商家76万余元货款损失,并进一步明确——平台不得利用规则在消费者仅投诉未申请退款时,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责任。
一言蔽之,对消费者来说,“仅退款”不是“零元购”的万能特权;而对于平台来说,更不能以损害商家利益为代价,逃避应尽的责任。
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从法律层面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承担退款不退货等售后责任,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
这是一个鲜明的信号:平台规则不可僭越法律的红线。对于“仅退款”的诉求,平台不能闭着眼睛就通过,而是要在尊重双方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回到事实清楚、协商一致的轨道上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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