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货运司机冶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10月20日,他在途经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时,收费员要求他通过扫个人收款码补缴通行费,不让使用官方指定的“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进行线上补费。收费员还明确表示,若不按照要求现场补费,车辆将不能驶离高速。
处理非恶意漏费
应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
据了解,大货车的轴数是判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高低的标准之一,大货车轴数越多,需要缴纳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也就越多。货车上高速公路时,高速入口的车牌识别系统在识别货车轴数时会出现偏差,这会导致高速通行费计算有误,需事后补缴。交通运输部为此专门推出“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方便司机线上办理补费。
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针对漏缴、少缴费用的情况,交通运输行业已建立规范补缴流程。交通运输部推广的全国统一补费平台(“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正是为方便司机远程处理非恶意漏费问题,属于官方认可渠道。10月22日,记者拨打了12328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其指定某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称,涉及大货车跨省通行需补缴通行费的,交通运输部要求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进行线上补费。
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手机截图强制线下补费
却要让司机签自愿补费确认单?
更令冶先生不解的是,明明是强制线下补缴通行费,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司机签署的“高速通行费补费确认单”中却有“自愿补缴所欠通行费”的表述。如果不签这个确认单就不能线下补费,不能下高速。冶先生说,曾经他因为不愿在确认单上签字线下补费而被堵在这个收费站四天,最终被迫签字缴费才下了高速。
新街收费站让货车司机签署的补费确认单,其中有自愿补费的表述补费成“随口定价”?
同一路线金额竟差数百元
据冶先生表示,同样的车辆装载同样货物,走同样的路线,补缴通行费的金额却有时会相差一两百元不等,这让冶先生感觉补缴的额度就是收费员随口说的,缺乏标准。11月2日,冶先生到达新街收费站被要求补缴通行费金额是1700多元,跟他几天前所补费的金额1520元相差200多元。“每次到收费站,工作人员说的补费金额都不一样。”冶先生说。
冶先生认为,在线上平台补费能够清晰地展示补费明细与标准,而新街收费站要求线下补费,既未说明补费依据,也不提供补费凭证。连部分路段本可享受的通行费优惠,在现场补费时也一律无法享受,冶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内蒙古下高速时,被要求补缴河南、山西和陕西等省份路段的通行费,并拒绝承认其他省份的通行费优惠政策,坚持要求足额缴纳。这损害了司机的正当权益。
补缴高速通行费
公款怎能通过个人收款码收取?
10月20日,冶先生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补费时,质疑他们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工作人员称,补缴的通行费确实转入了个人收款账户,但会上交公司。
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司机补缴通行费后,收费站不能提供正规的机打发票,每次都给厚厚一沓定额发票。至于为何不能开机打发票,冶先生表示,他问过多次,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予解释。问多了就把收费窗口玻璃门一关不再理会他们。
货车司机提供的补费发票“自愿”签字与个人收款
被记者现场确认
11月12日上午,记者随几位大件运输车司机来到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新街收费站。记者发现,该收费站确实不允许司机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小程序)在线缴费,而是要求其在线下完成支付。收费过程中,工作人员使用了个人账户二维码进行收款。与之前司机反映情况不同的是,收费站工作人员会问司机:能否把钱转入到收费站提供的银行卡内?当司机表示不能后,收费站工作人员除让司机签署上述的补费确认单之外,会再拿出一份说明让司机签字。说明的内容大致为“因个人原因无法将费用转入收费站的对公账户,自愿将补缴款项支付至个人账户”。据司机反映,增加签署说明是从10月底才开始要求的,此前并无此环节,都是让司机直接扫他们提供的个人二维码付款。
司机在签署自愿打款到个人账号的说明业内人士认为
收费站擅自补费存在廉政风险
一位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司机在抵达收费站后,被工作人员要求必须现场补费的做法,并不符合正规的线下补费流程。他进一步解释道,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司机既可以通过补费平台小程序自助完成补缴,也可选择在人工窗口现场补费。该程序有一个明确前提:跨省通行的大货车在途经各省高速路段后,应由各省根据车辆在本省境内的通行里程、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等,核算出具体的漏费金额,随后通过“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补费平台”线上派发补费公单,明确需补缴的金额。之后,司机可选择在线通过补费小程序完成缴费,或凭公单至收费站现场补缴。
该业内人士指出,个别收费站未取得线上补费公单,就强制要求司机缴费方可下高速,属于擅自违规操作。这也解释了司机冶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每次在内蒙古交通集团新街收费站被要求现场补费时,收费员所说的金额不一致,正是因为收费站缺乏补费公单,其所要求的金额缺乏合法依据。
这位业内人士还透露,个别收费站擅自补费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由于收费站没有补费公单,其向司机收取的跨省通行费是否返还给其他省份,是难以监管的。
此外,关于个别收费站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的现象,该业内人士表示,这背后也有其特殊考量。由于收费站对公账户通常“只进不出”,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可以让收费单位在资金支配上更为灵活,但这同样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律师:
私人二维码收取公款涉嫌违法
北京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森认为,收取的高速通行费属于公共收费,不能进入个人账号,可能导致资金脱离监管,涉嫌侵占公共财产等。梁伟森进一步解释称:“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可能会导致高速费用被个人占为己有,涉嫌侵占公共财产。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虽然收费员提供了定额发票,但是,也涉嫌违反税收管理的相关制度。”
很显然,高速公路通行费属于公共资金,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直接上缴至运营单位对公账户。通过个人二维码收款,可能导致公共收入流入私人账户,使得资金的流向和监督存在巨大隐患。
司机提供的2025年10月20日新街收费站个人账号收款记录记者向内蒙古交通集团鄂尔多斯分公司了解相关情况,该公司只回复司机是自愿补费,并无进一步解释。去年,中国交通广播曾经报道过内蒙古交通集团其他收费站也存在相似情形,可见类似事件并非个案。
强制交易、金额随意、公款入私账——新街收费站的这套“操作”已持续两年之久,不仅严重侵害了货车司机的权益,更可能滋生了侵占公共资金的土壤。此事最终将如何查处、整改,中国交通广播将持续关注。
来源 | 中国交通广播
编辑 | 谢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