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62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立斌先生、黄素龙先生、关恩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宋李兵先生、陈立平先生、刘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宋李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李兵先生、陈立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博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立斌,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20年1月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73%股份,通过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胜企业”)间接持有公司0.0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0.74%股份。现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百胜企业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素龙,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沙洲职业工学院电子系教师、张家港市自动化工程公司副经理,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公司副经理、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兼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素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54%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关恩超,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张家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办事员,张家港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银行保险科副科长、
科长,张家港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党建科科长,张家港创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家港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恩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担任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李兵,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注册会计师。2013年1月至2016年1月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勤业分所项目经理,2000年4月至今任上海空净智云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月至今任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江苏瑞铁轨道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任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李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立平,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1年6月至今任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博,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苏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博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6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8日
至2025年12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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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人组织
股东为非法人组织的,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异地股东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17:00)。
2、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25年12月4日下午5点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凭有效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三)会议联系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传真:0512-58132373
电子邮箱:djl@epoint.com.cn
邮编:215600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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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61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14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曹立斌先生、黄素龙先生、关恩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宋李兵先生、陈立平先生、刘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