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吴说)
吴说获悉, 11 月 28 日,央行召开协调机制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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