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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藏网讯 4月2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相关情况。经多轮评审与公示,最终30项优秀成果获表彰,本届评奖未设特等奖。
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西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涵盖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三大类别,分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特等奖由评审专家委员会提名,可空缺。
本届评奖工作于2025年7月正式启动,申报工作截止至8月5日,期间共受理各类申报成果344项。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两轮筛选,297项成果进入初评环节,最终144项成果入围复评。评审过程严格执行个人独立评分、小组集体评议、跨组交叉复核的三级评审机制,拟授奖名单经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议、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工作机制会议同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先后报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通过,最终确定30项获奖成果。
此次30项受表彰的成果具体分布为:学术著作类1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学术论文类12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研究报告类6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主要呈现三大鲜明特点:一是现实应用类成果占比63.3%,涵盖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固边兴边、民生改善、涉藏国际传播等重点领域。二是基础研究底蕴深厚,36.7%的成果聚焦历史文献、古籍整理、藏传佛教中国化、考古研究等领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实历史依据,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三是学科覆盖广泛多元,既有重大理论研究,也有现实应用研究,体现西藏社科研究多元发展格局。(中国西藏网 记者/贾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