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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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家树
陈宏谋(1696-1771年),清朝中期名臣。广西临桂人,雍正元年(1723年)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地方知府、按察使、布政使等职,官至巡抚、总督,晚年入京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授东阁大学士。陈宏谋一生为官四十余载,历宦十余省,所至之处必究心民情,兴利除弊。
陈宏谋是正统的理学名儒,他恪守程朱义理,极其推崇“四书”,强调“克治身心”,同时又力倡“实学”并付诸实践,主张“知必真知,行必真行”,将学问与事功紧密结合,痛斥空谈性命、无裨实用的学风,尤在兴修水利等方面上政绩卓然,《皇朝经世文编》中收录其水利奏疏最多,可见其经世之志。
在文字狱频兴的雍乾之际,不少士大夫为避祸自保,只知埋首书卷而怯谈时政。对此,陈宏谋极为不屑,对于读书的功用,他明确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态度。“自世之言学者不一其途,或寻章摘句,雕琢词华,无益身心;或穷高务博,驰骋古今,罔切伦物;即有侈谈性命,以讲理为学者,又多拾沈空虚,濡足迂腐,连篇累牍,求一言之有用于世而不可得。”“每见读书之人,与未读书者无以异;读书之后,与未读书时无以异,竟似人不为科第,则无取乎读书,读书已得科第,则此书可以无用矣。居尝窥见及此,耿耿于怀。”
对于读书人不钻研义理、好读书而不求甚解的学风,陈宏谋深感厌恶。他告诫说:“读书作文以得官,亦制科取人本义。惟得官之后,顿负所学,甚至学时所见以为不可行者,后亦悍然为之而不顾;科举之文,竟如敲门之瓦,此孟子所谓得人爵而弃天爵,终亦必亡者也。”陈宏谋既反对束书不读,也反对学而不用,他认为读书的目的是穷理,穷理的目的则是为了致用。
陈宏谋不赞成王阳明的“专提良知”,主张明体达用、学兼知行,他认为“专提良知,未免偏于知而略于行,重知而轻行”,如果社会肆意“专提良知”,发展下去,将使天下学子轻视现实、蔑视实践。所以,陈宏谋认为要先知而后行,知行合一,力主经世致用,所谓“知必真知,行必真行,知得一字,便行得一字,知得一句,便行得一句。”
陈宏谋认为读书学习,对内可以“克治其身心”,也就是加强自身的品德修养;对外可以“推暨乎民物”,也就是用自己所学的道理去救世济民。这也是陈宏谋遵循的从学从政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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