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始人
2026-03-31 06: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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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5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2月6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4)。

(三)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

(四)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全部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6-01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主要交易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择机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提高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期货、期权品种,预计将有效控制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工具仅限在境内期货、期权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期货、期权合约,交易品种仅限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产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等品种,不得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期权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果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浮亏需要补足保证金时,可能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可能造成交易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在境内期货、期权交易所交易的商品期货、期权,严格控制期货、期权交易头寸,期货、期权持仓时间段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将加强资金内控管理,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以及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期权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已制定《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6、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将定期对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7、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必要时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 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 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 司开展上述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林微纳”)于2026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实施现金管理,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9,874,45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70.89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2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2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及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其中募集资金购买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6-01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远期结汇售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30日,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相关业务的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结合2026年境外销售规模,计划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外汇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2026年的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四、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五、外汇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汇率的走向和波动情况,在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结合采购支付用汇,来确定期限和金额。

2、公司将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化解各种风险。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编号:2026-005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微纳”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2026年3月20日通过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骆兴顺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内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督促指导管理层 认真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决策,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持续加 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同时加强运营管理,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 司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会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755.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47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79.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9.9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4.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会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鉴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马洪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有一定的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 结售汇、外汇期权产品等业务,从而规避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在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累计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钱晓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

因邹醒龙先生工作变动,公司拟变更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拟聘请赵川先生及陈静雅女士担任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公司董事骆兴顺先生和拟任公司秘书陈静雅女士为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主要沟通渠道。

前述聘请和委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股份(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请和委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直至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决议有效期满终止。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香港〈公司条例〉下在香港接受向非香港公司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代表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H股及上市的需要,公司拟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处理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并根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的相关规定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以及向香港商业登记署作出商业登记;

2、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及香港商业登记署,如需)登记存档,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3、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任陈静雅女士作为在香港接受向非香港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战略与ESG委员会(由董事会统筹、战略与ESG委员会专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一年一次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乡村振兴、社会贡献、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反不正当竞争议题已作为一般重要议题在报告中披露,科技伦理议题不适用于公司当前业务。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74,453股,发行价为每股70.8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7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481,485.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18,487.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22)00122《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苏州银行胜浦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UIGREEN株式会社为“MEMS 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2024年1月,公司与UIGREEN株式会社、保荐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46,216.84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心OSA512914582065002账户原币种为日元,原币余额为696.06万元日元,年末按照1日元兑换0.0448人民币的汇率换算为人民余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6,548.0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5.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度公司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609.5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措施和实际效果

为确保公司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安全及使用规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已采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一)针对涉及境外投资的项目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划进行投入,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设置多层级审核的专户对外支付流程并严格执行;

(三)建立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和日记账以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保荐机构采取抽查募集资金支出的相关原始凭据、查阅银行对账单、查阅相关会议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境外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报告期内,相关措施执行到位,保障了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和林微纳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6-007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本次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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