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 本报记者 何 可
“以前办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需要在多个平台重复录入信息,现在只要在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录入一次信息,后续平台即可实现信息自动共享,甚至连执法文书都可以智能生成,办案效率翻了好几倍。”这是一名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切身体会,也是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数字化转型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以实施“数字+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聚焦提升市场监管系统执法效能,加快建设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深度应用于行政执法领域,推动信息技术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数字赋能执法,打破数据壁垒、重构执法流程,将执法标准、规则、程序、责任全面嵌入该平台,满足了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一套规则建设、一张网络运行、一个平台处理、一个数据库汇聚”的目标,使执法系统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让执法工作更加高效和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了市场监管执法“一盘棋”的整体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标准先行,印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数据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数据汇总结构规范》《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分类代码》等标准规范,构建了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化标准体系,为“数字+执法”工作提供了基础标准支撑。截至目前,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已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实现了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执法办案系统的全面覆盖与互联互通,彻底改变了过去“单兵作战”“信息孤岛”的局面。
在统一标准规范框架内,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实现了与各省办案系统的数据对接,促进了市场监管执法数据全域互通、共享、共用,加强了市场监管总局与地方市场监管局执法协同联动。特别是在破解跨区域执法难题方面,该平台创新了案件线上协查机制,实现了跨省协查“指尖操作、云端流转”。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办理协查案件11.92万件,其中跨省案件占比70%,平均时长压缩至11个工作日,按期回复率达97%,极大地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跨地区办案的效率,逐步建立起协同联动的执法指挥调度体系。
针对基层“案多人少”矛盾,市场监管总局研发执法办案“智能小助手”,在案件办理中提供当事主体历史涉案违法信息、涉案违法行为和法律依据适用推荐、自由裁量及类案参考等智能辅助功能。目前,该智能助手已在山西、山东、广西、宁夏4省区试点,类案推荐和裁量建议功能深受基层欢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灵醒”大模型,开发智能办案系统,实现违法行为智能判定、裁量自动建议、文书一键生成,智能辅助办案占比达89.38%。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首创“简案快办”,覆盖80项处罚事项,平均办案周期大幅缩短;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无锡、南通等地试点,覆盖183项高频违法行为,效率提升近70%;吉林省市场监管局“微罚速办”将简单案件办理期限压缩至0.5天。
数据质量是智慧执法的生命线。3年来,各地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标准规范,开展数据治理,健全数据纠错机制,实现对执法案件的统计与系统自动统计一致。从执法数据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强化数据高效整合和高质量汇聚。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历史数据补录模块,完成历史数据归集9.49万件;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数据治理,清理规范历史案件数据3.79万件,数据准确率提高至99%。天津、山西等10个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率先实现100%按照执法标准上报,树立了数据质量标杆。与行动开展之前相比,案件数据归集率由58%提升到96%,文书归集率由62%提高到92%,数据字段完整性从35%提高到85%,建立起数据治理和应用的良性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可靠。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以推进“数字+执法”工作为契机,充分挖掘执法案件数据资源价值,创新执法智能辅助场景,全面提升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助力基层执法效能、执法办案工作效率全面提升,着力构建“智慧执法大脑”,加快推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