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成员,律师不仅是法庭上的辩护者,更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参与者、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云杰所”)多年来深耕社区服务一线,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理念,将矛盾消减在萌芽状态,以专业力量助力基层治理,在法治中国建设中书写着律师行业的时代担当。
守护家庭和睦:筑牢社会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根基。云杰所积极响应“法治为民”号召,主动打破“坐堂问案”的服务壁垒,将婚姻家庭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普法的核心方向,深入街道、社区开展“送法上门”服务。精准普法,确立行为预期。围绕夫妻忠实义务、父母抚养教育责任、子女赡养义务、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财产继承等议题,针对不同社区特点设计差异化方案。在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重点讲解赡养义务的三维内涵——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缺一不可,纠正“给钱即尽孝”的片面认知;在年轻家庭集中的社区,侧重引导父母不要将夫妻矛盾转嫁给子女,明确“拿孩子作为筹码”的行为既违背社会主义家庭美德,也为法律所否定。实质调解,修复社会关系。在赡养纠纷中,通过耐心讲解使子女明白赡养义务的完整内涵;在婚姻矛盾中,引导当事人建立“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帮助众多家庭重建和睦关系,使法律底线与道德高线共同守护家庭文明,践行“家庭和睦—社会安宁”的治理逻辑。
促进邻里和谐:夯实基层稳定的“压舱石”。睦邻友好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民法典确立的重要法律原则。云杰所将相邻关系作为社区普法另一重点,致力于让业主在知法懂法的基础上实现“互相团结、彼此包容”。明晰权利边界,倡导容忍义务。向社区居民阐释相邻关系的核心是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身权利时,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的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提供必要便利,同时容忍他人合理范围内的影响。嵌入调解机制,化解萌芽矛盾。当邻里纠纷发生时,主动介入,通过法律分析让当事人明白:维权不是对抗,而是寻求权利的平衡点;和睦不是退让,而是构建共赢的相处模式。
规范物业关系:维护社区治理的“共同体”。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纠纷已成为社区治理的突出难点。云杰所与多个街道司法所联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法律服务重点,引导理性维权,维护社区公共秩序。纠偏维权误区,确立法治思维。我们向业主阐明: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业主享有服务权利,亦负有缴费义务。针对部分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而采取拒缴物业费的对抗方式,明确指出:即使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也应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解决,而非采取损害集体利益的私力救济。个别业主的对抗行为会导致“服务差—拒缴费—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最终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培育共同体意识,推动良性互动。引导业主建立“彼此共济”的集体观念:在督促物业公司完善服务的同时,不以牺牲社区整体利益为代价制造对立。通过普及“依法维权、兼顾集体”的理念,有效缓解了多个小区的群众情绪,推动物业关系回归法治轨道,实现了个体权益与集体利益的平衡。法治中国建设,根基在基层,落脚在民生。云杰所的社区服务实践,彰显了律师在基层治理中的普法宣传者、矛盾调解者、纠纷解决者的三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