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强调“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唯有自觉运用科学思维把握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筑牢坚实根基。
一、以辩证思维把握发展和安全的逻辑统领
辩证思维是从事物固有矛盾运动出发,通过分析对立面的斗争与统一,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二者是在对立中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一方面,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没有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就无从谈起。国家安全的坚实根基在于强大的综合国力,只有通过持续发展不断增强经济、科技、国防实力,才能有效抵御外部风险冲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总量稳步攀升,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跃上140万亿元新台阶,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增强了信心底气。在科技领域,研发投入持续加大,量子科技、航空航天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实践充分证明,只有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才能为安全提供可靠的物质技术支撑。
另一方面,安全是发展的前提,没有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就难以持续。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类矛盾和风险易发多发。如果安全防线失守,发展成果就可能付诸东流。经济领域需守住产业链、供应链及粮食、能源安全底线,社会民生领域需防范规模性失业等风险,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唯有精准研判、统筹应对内外部风险挑战,才能以稳固的安全屏障为发展保驾护航。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一个辩证的动态的历史进程。要通过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根基,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发展大局,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在安全中培育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以底线思维筑牢发展和安全的坚固防线
底线思维强调底线是事物保持质态的临界点,必须把握好度,才能防范系统性风险。它要求我们既承认风险隐患的客观存在,又坚信可通过主动作为化危为机。统筹发展和安全,必须将底线思维贯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最坏处着眼、争取最佳结果。
首先,要坚持源头防控,守好第一道防线。在制定重大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公共项目规划时,需将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要求作为刚性约束嵌入全过程,实现安全与发展同频谋划、同步部署。“十五五”时期需将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作为产业布局优化、结构升级与动能转换的前置条件和核心逻辑,从源头筑牢安全屏障。
其次,要强化风险过程管控,以能力提升与制度保障夯实安全根基。在能力提升方面,要强化风险预判与处置能力建设,做到对风险隐患主动排查、提前研判、科学评估,并制定完善预案,防止风险扩散升级。需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监测预警,推动风险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变。在制度保障方面,要通过加快完善粮食、能源、金融、数据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让防控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覆盖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管控工作从经验判断走向制度规范。
最后,要以底线防控破解发展瓶颈、激活发展动能。安全风险点大多是发展中的堵点与卡点,防范化解风险,本质上也是铲除发展障碍、打通发展堵点的过程。这要求我们既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又要以主动进取的姿态抢抓发展机遇。“十五五”时期要强化科技创新安全保障、推动区域安全与发展协同,核心就在于以安全防控破解发展瓶颈、激活发展动能,在守牢底线、化解风险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以系统思维构建发展和安全的协同框架
系统思维是用普遍联系、全面系统的观点观察事物的思维方法。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坚持系统思维,核心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根本引领,通过安全与发展的深度融合、各方力量的全域联动,形成整体推进、协同发力的良好格局。
首先,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引领,推动安全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系统推进,必须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导向,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等各环节。其中,对关键领域要进行重点谋划和部署:产业布局需重视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科技创新要守住伦理与数据安全底线,城乡建设需兼顾城镇化质量与安全防控,共建安全宜居生活环境等。
其次,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内外统筹的立体化治理格局。系统思维的关键在于打破层级、区域和部门壁垒,衔接国内与国际治理,凝聚各方合力协同推进。一是强化国内治理纵向贯通。健全上下贯通、一体推进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体系,强化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破解层级、区域衔接不畅等问题。二是推动职能部门横向协同。打破部门壁垒,联动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共享、联合处置流程,破解治理碎片化难题。三是统筹国际国内联动。既要立足国内大循环,牢牢守住核心安全底线,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又要在对外开放中维护国家安全,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协同应对全球性风险挑战。
(作者为天津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理工大学基地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