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6-00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新华”)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并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超过授权期限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38.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51,555,393.1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33,892,756.8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2,8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056,153.7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836,603.0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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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累计投入进度计算日期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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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年净资产、净利润指2024年数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并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超过授权期限的情形进行了补充确认。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内蒙新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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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