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银行”)因多项业务违规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处罚款2526.85万元,罚没款合计约2527万元。同时,该行11名相关责任人因对不同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合计罚款86.5万元。
九项违规行为曝光 涵盖多业务领域
根据央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决字〔2025〕84号),北京银行此次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九大类: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查询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反洗钱相关违规。
中国人民银行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反洗钱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决定对北京银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86.3元,并处2526.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公示期限五年。
11名责任人被追责 零售银行部负责人罚款最高
此次处罚涉及北京银行多个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从处罚金额来看,零售银行部的侯某因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四项违规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1万元,为本次个人处罚中金额最高。
| 当事人 | 所属部门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
| 李某 | 运营管理部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 警告,罚款8.5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侯某 | 零售银行部 | 违反收单业务/代收业务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 警告,罚款21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王某 | 电子银行部 | 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警告,罚款10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赵某 | 运营管理部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 警告,罚款19.5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王某 | 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查询管理规定 | 罚款4万元 | 2025年12月27日 |
| 张某 | 个人信贷部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查询管理规定 | 罚款8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窦某娜 | 法律合规部 |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 罚款5.5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贺某 | 公司银行部 |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1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王某欣 | 信用卡中心 | 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3.5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鲁某平 | 交易银行部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 罚款3.5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 杨某广 | 个人信贷部 |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 罚款2万元 | 2025年11月26日 |
从业务领域看,反洗钱相关违规涉及人员最多,共有7人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等问题被追责;信用信息管理类违规涉及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个人信贷部2人;反假货币、账户管理等领域各有1-2人被处罚。
此次处罚显示出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尤其是在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合规等领域的监管力度持续强化。北京银行在公告中未披露后续整改措施,市场将持续关注该行内控体系建设及合规管理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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