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燕东微
股票代码:68817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5层2501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25层2501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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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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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亦庄国投股东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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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亦庄国投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工商披露信息,亦庄国投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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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燕东微外,亦庄国投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燕东微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0.83%减少至1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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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燕东微154,636,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8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燕东微142,761,8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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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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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志成
2026年3月19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住所及上交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5、备查文件的置备地点: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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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陈志成
2026年 3月 19 日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17
燕东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10%暨
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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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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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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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收到股东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0%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8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83%减少至1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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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正常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