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歌股份”,300729.SZ)11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丽晶电子”)近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业务,质押数量为800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1.48%,占公司总股本的2.34%,质押用途为融资。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丽晶电子本次质押的800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1月27日,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是 | 8,000,000 | 11.48% | 2.34% | 否 | 否 | 2025年11月27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为止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融资 |
| 合计 | 8,000,000 | 11.48% | 2.34% |
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丽晶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62,365,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3%。本次质押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106,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比例的26.55%,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其中,控股股东丽晶电子单独质押33,806,000股,占其持股的48.50%;实际控制人之一项乐宏质押8,000,000股,占其持股的53.16%;股东姜艺质押1,300,000股,占其持股的14.02%。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69,704,758 | 20.40% | 33,806,000 | 48.50% | 9.90% | 0 | 0.00% | 0 | 0.00% |
| 麗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49,801,028 | 14.58%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 | 18,538,650 | 5.43%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项乐宏 | 15,048,295 | 4.41% | 8,000,000 | 53.16% | 2.34% | 4,237,926 | 52.97% | 7,048,295 | 100.00% |
| 姜艺 | 9,272,824 | 2.71% | 1,300,000 | 14.02% | 0.38% | 1,300,000 | 100.00% | 7,972,824 | 100.00% |
| 合计 | 162,365,555 | 47.53% | 43,106,000 | 26.55% | 12.62% | 5,537,926 | 12.85% | 15,021,119 | 12.60% |
风险提示与影响
公告明确,本次股份质押系控股股东丽晶电子的独立融资行为,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时,乐歌股份强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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