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北京通州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司机在路口,以90km/h的时速抢黄灯通行,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近日,北京通州检察院就这起交通事故提起公诉。
2025年8月的一天,孙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途经通州区某交叉路口时,与被害人骑乘的电动自行车相遇,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现场群众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孙某配合120急救人员对伤者展开抢救。遗憾的是,被害人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时,被害人骑乘电动自行车在红灯期间穿行人行横道,该行为也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在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车辆驾驶员孙某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在交叉路口超速通行;二是未按照信号指示灯通行,存在路口闯黄灯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
最终,通州检察院以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黄灯不是“加速信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实施条例》,黄灯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等待。 如因“抢黄灯”造成交通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遇到黄灯,部分司机却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冲一冲,少等一个红灯”,继而加速。其实这种行为非常危险!
同向行驶的小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在抢黄灯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车主头皮擦伤。
对向行驶的小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在抢黄灯时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货车司机加速抢黄灯,导致左转时货车侧翻。
可见闯黄灯的危险性,并不低于闯红灯!
因加速闯黄灯通过路口而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将承担相应责任;在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电动自行车违法,后果很严重
北京交管部门公布数据显示:2025年,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数占全部亡人事故总数的35%,其中涉及闯红灯违法的事故占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的24.4%,是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北京交管部门今年将开展针对性整治。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不抢灯、不闯灯、不越线停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全程规范佩戴合格安全头盔,降低事故伤亡风险。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转发提醒,平安出行!
来源 | 北京新闻广播 法治进行时 南昌交警
编辑 | 杜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