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开股份")于2026年3月16日发布第十二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是公司自2007年制订章程以来的第十二次调整,反映了公司在治理结构、业务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最新变化。
公司基本情况
神开股份是在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9月13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3385776B。公司于2009年7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万股,并于2009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开股份";英文全称为"Shanghai SK Petroleum & Chemic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Ltd",英文简称"SK"。公司住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邮政编码201114。
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根据最新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8,617,914元,股份总数为388,617,91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由原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成立时股份总数为12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公司主要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姓名 | 认购的股份数(股) | 占股本总额比例(%) |
|---|---|---|---|
| 1 | 顾正 | 33,635,097 | 26.48 |
| 2 | 李芳英 | 22,312,147 | 17.57 |
| 3 | 袁建新 | 17,670,701 | 13.91 |
| 4 | 王祥伟 | 17,589,393 | 13.85 |
| 5 | 迟仲民 | 3,065,747 | 2.41 |
| 45 | 郑帼芳 | 1,270,000 | 1.00 |
2007年9月,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8,613,392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5,613,392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戴廷轩等63个自然人认缴,变更后股东为顾正等110个自然人。
经营宗旨与范围
公司宗旨是"帮助客户安全、高效、环保地获取能源,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与AI智能化突破,为全球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解决方案。以安全可靠的装备体系为基石,打造智能高效AI数字平台,构建低碳环保能源生态系统,推动能源行业的绿色变革与可持续发展。"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与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与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重要职权。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等职权。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应进行现金分红,在任一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一般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要修订内容
本次章程修订是公司历史上第十二次修订,距离上一次2026年1月的第十一次修订仅间隔2个月。虽然公告未详细说明具体修订内容,但从章程整体框架看,公司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作用,规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加强投资者保护,这些都体现了公司治理的不断优化。
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
此外,章程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不得滥用控制权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神开股份表示,本次章程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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