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他们态度极好,把项目说得天花乱坠,让你觉得加盟这个品牌一点亏都不会吃。”
回忆起去年夏天,一家人去山东济南考察“陶三喜”砂锅菜加盟时的情景,赵娟记忆犹新。在招商人员的极力推荐下,她的母亲决定拿出家里的十万元,在江苏镇江开一家店。
然而,自合同签订后,承诺就变了味。说好的“经营补贴”“推广扶持”从未出现,曾经热情的招商人员也变得冷漠疏离,无论求助还是质疑都置之不理。开店五个月,赵娟一家仍未赢利。
赵娟一家的遭遇并非孤例。奶茶、快餐、咖啡......在广阔的餐饮加盟市场中,这种“快速招商、快速开店、快速消失”的剧本正在批量复现。
从“稳赚不赔”到“血本无归”
赵娟一家的投资始于一条短视频。去年夏天,亲戚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了“陶三喜”砂锅菜的招商推广视频,画面中“全年无淡季、无需经验、操作简单”的描述,让赵娟母亲动了心——她开过自营小饭店,但生意不佳,加盟品牌或许能有些起色。
抱着改善经营、补贴家用的愿望,赵娟母亲在短视频平台上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招商人员爽快地付了路费,热情邀请她前往济南总店实地考察。
“他们热情得过分。”赵娟回忆,招商人员当时极力渲染加盟的好处,并拿出了一张“政策单”,承诺开店后“有技术人员辅助指导”“每月补贴”“安排网红推广”,并以“竞争对手很多,先到先得”为由,反复催促赵娟母亲做决定。
提供的“政策单”。受访者供图
在这种紧迫感中,赵娟的母亲当场签字,支付了加盟费2.8万元、物料费4.4万元等费用。
但裂痕在签约后迅速出现。总部派来的“技术人员”不仅没有提供有力的帮助,反而屡次敷衍搪塞赵娟家人的咨询;此前承诺的每月补贴2000元从未见踪影,在赵娟一家的反复追问下,变成了“从公司拿货满2000元返200元”的优惠待遇;开店所需的物料必须通过公司进货,一箱收费上千元,远超市场上同类原料的平均价格。
店铺开业后,日营业额长期在一两百元左右,陷入持续亏损。而当他们再找招商人员询问时,对方的态度却一改当初有求必应的模样,拒绝沟通,只留下一句“以合同为准”。
赵娟还试过通过社交平台联系公司,几次留言、发帖后,她发现自己的账号已被对方拉黑。
最终,她在网上找到了一个超过60人的“陶三喜”维权群,群友来自全国各地,投资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啄木鸟投诉”平台上有关陶三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内容。
合同显示,与赵娟母亲达成合作的是“山东百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旗下有“陶三喜”“云满罐”等多个餐饮品牌,招商套路高度一致。
按照合同约定,服务启动后乙方所交合作款项不得退还。招商人员口中“比合同还重要”的那张政策单,却被合同中第九条第二款排除在外——双方确定,任何一方的其他资料、说明性文件、广告及宣传等,均不是本合同条款。若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其他资料等均不得作为任何一方抗辩的证据使用。
除此之外,合同对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存在失衡:乙方一旦出现未按要求整改、私自采购物料、损害品牌声誉或违反竞业限制等行为,将面临5万至10万元不等的高额违约金;而甲方仅在提供物料质量问题等少数情形下承担责任,几乎无实质性惩罚条款。
沟通无果,赵娟试图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律师看过合同后也表示条款十分苛刻,诉讼难度大、成本高。
针对这一情况,《锋面》记者致电济南市商务局求证,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收到过相关投诉,但退费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我们这边只能依照合同帮忙调解,是否涉及刑事诈骗,需要警方来研判;如果只是民事商业纠纷,则需要加盟商们自行联系律师进行起诉。”
记者随后致电山东百向餐饮有限公司,对方在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了电话。
标准化“快招”流水线
“陶三喜”的套路,只是庞大“快招”产业中的冰山一角。类似的“剧本”还在茶饮、咖啡等风口赛道上被规模化复制。
一些“快招”公司的精准布网,从投资者打开搜索引擎那一刻开始。
记者在搜索引擎输入“奶茶加盟”“咖啡加盟”,结果涌现了多个相关网站。以知名咖啡品牌瑞幸为例,除标明“官方”的正规渠道外,其余网站在视觉设计上与真官网高度相似。值得注意的是,瑞幸咖啡在工信部备案系统中进行过域名登记备案,这些“李鬼”网站均不在列。
《锋面》记者在其中一个网站以投资者的身份留言,不过多时便接到了自称“官方加盟人员”的来电,对方先是询问了记者想在哪里开店、预算多少,简单了解后,便以记者所在的城市名额已满、投资需要50万元以上抬高门槛,当记者流露难色,对方便话锋一转,推出了一个所谓的“瑞幸2.0项目”——某L咖啡。
“这是由瑞幸原班人马打造的新品牌,已经获得A轮融资,在港交所挂牌。”某L咖啡招商人员“张总”信誓旦旦地向记者承诺:单店加盟费仅需9万8,加上保证金等费用,前期一共11.8万投入,并通过“投入低”“保障多”等话语暗示记者可以快速回本。在电话咨询阶段,“张总”就不断向记者发起邀请,让记者前往成都总部进行考察。为制造稀缺,“张总”称记者所在的省份仅有20个加盟名额,且已有不少投资者支付定金。
然而,记者随后致电瑞幸咖啡官方客服电话求证,对方明确否认了某L咖啡与其存在关联,并提醒记者如有加盟意愿,需从官方公众号、小程序等渠道进行联系,谨防诈骗。
同样的剧本在茶饮领域同步上演。另一招商人员以“霸王茶姬只做高端店”为由拦截咨询,转而向记者推荐起了“某泡泡奶茶”,话术模板如出一辙:资方打造、港股上市、首批红利。然而,当记者走访该品牌的一家门店时,却并未见到招商人员口中“营业火热”的景象。
多个案例显示,这种“拦截—转化”的招商模式已是成熟产业。
首先是抬高门槛与制造焦虑。咨询者常被告知其所在城市“不属于重点下放城市,名额已满”,或品牌已转型“只做高端商场店”,同时辅以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夸张投资预算,打击投资者的初始预期。
紧接着是精准的“转化推销”。在打压咨询者期望后,对方话锋一转,抛出“内部机会”:推荐一个由“原团队打造、已获数千万融资、即将港股上市”的全新品牌。这些品牌(如“某L咖啡”或“某泡泡奶茶”)对公众而言极为陌生,却被包装成蕴含“早期红利”的明日之星,并附有“加盟费返还”、“总部全托管”等诱人承诺。
“新品牌名气不高”提出质疑时,招商人员以品牌“具有丰富运营经验”为由争取记者的信任
类似的案例在不同地区频繁发生。内蒙古一位加盟商在咨询知名奶茶品牌后,被引导至一个号称是“共同研发”的新品牌,在支付17万余元费用后,开业不久服务团队便全部失联,店铺迅速倒闭。
此类模式背后,往往存在专业化的分工。据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披露的司法案例,品牌方负责租赁场地、伪造资质,招商公司则负责非法获取信息、电话引流与线下转化。加盟费的大部分被招商公司分走,极少投入实际运营,导致加盟项目注定失败。
困局如何破解?
在赵娟和其他投资者看来,“快招”模式的背后是一套从设计之初就意图规避责任的精密系统。
问题的根源在于合同性质的改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副主任、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指出,“快招公司使用《品牌服务协议》,而非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监管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这种合同刻意规避了条例中关于备案、信息披露、加盟商“冷静期”等所有法定义务,其根本目的并非持续经营,而是为了快速收取费用。
他表示,条例在应对“快招”乱象时存在缺口,主要在于法律主体的责任承担方式不够明确。这种法律设计使得行政监管难以介入。当受害者向商务部门投诉时,往往因涉事企业“无特许经营备案”而被告知职权有限,建议走司法途径。而“同一控制人下设多家壳公司”(如分别负责签约、招商、供货)的通行做法,让民事追责难以锁定真正责任人。
中国政法大学特许经营研究中心主任李维华教授曾指出,真正的特许经营应满足“法、商、德、情”四大指标。而“快招”公司正是在这些核心指标上全面缺失:“法”不合格(无备案、无资质)、“商”不具备(无成功经验、无运营能力)、“德”不配位(签约前后说辞不一、事后失联)、毫无人情(对加盟商困境冷漠无情)。
这套系统性的缺失模式,正是受害者陷入“行政投诉无门、司法诉讼无望”困境的根源。许多受害者在咨询律师后,得到因合同不利、胜算渺茫而建议放弃起诉的答复。
对于有意向进行加盟的投资者,赵精武建议“多写”“多走”。“多写”是尽可能将所有涉及自身权益的约定事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且一定要核对书面合同是否将口头承诺予以载明。“多走”则是在签约前一定要事前考察加盟品牌公司在企业资信、经营状况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不定期前往该加盟公司实际经营场所考察,以免被刻意营造的景象误导。
检察机关在分析此类案件时指出,其手段具有“虚实结合”的特点,因或多或少提供了形式化服务,极易被伪装成“合同纠纷”,侦查中“往往只有在并联多起民事案件线索后,才能发现背后存在系统性诈骗”。
对于赵娟一家,困境是具体的:关店,十万元打水漂;坚持,每天开门即亏损。
而在网络世界,那些真假难辨的“官网”依然在线。每一天,仍有新的电话号码被输入系统,相同的财富剧本,等待着下一个渴望改变的普通人按下接听键。
(应受访者要求,赵娟为化名。)
丙午年
正月廿七
2026-03-15
监制:李绍飞
编辑:应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