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3月13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通知表示,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重要内容模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重要内容模板》),现就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信息披露细则》共七章51条,主要包括细化私募证券基金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细化私募股权基金定期报告的披露要求;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的披露要求;制定信息披露内容模板、明确信息披露备份等要求以及加强自律管理。
其中,在私募证券基金定期报告披露要求方面,进一步明确直接投资和涉及嵌套情形下投资资产的穿透披露要求。对涉及嵌套投资的,要求披露穿透后合并计算的投资资产类别、金额、比例等内容。细化跨境投资的披露要求。对于直接或通过衍生品等间接方式投资境外资产的,应当披露投资规模、跨境投资方式、投资路径等情况。
在私募股权基金定期报告披露要求方面,进一步明确投资标的披露要求,包括投资行业、投资本金和账面价值、退出方式和金额、投资架构等。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直接投资和涉及嵌套情形下投资标的的穿透披露要求,对涉及嵌套的要求披露穿透后投资规模前十名的投资项目情况。
在私募基金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披露方面,明确了临时报告“重大关联交易”的披露内容,细化了清算报告的披露内容,还强调私募基金完成清算前,应当按照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求进行持续披露。
此外,《信息披露细则》拟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基协于2016年2月4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而在《重要内容模板》方面,中基协共披露了6份报告模板,涉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清算报告模版,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年度报告、清算报告模板,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模版。
中基协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上述规则后发布,并对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进行改造,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