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6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77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5年11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