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26万元;借款用于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
2.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5-04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创环保”)拟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首创”)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6,426万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雄安首创业务发展,满足其归还有息负债及日常运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雄安首创提供财务资助6,426万元,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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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雄安首创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用于雄安首创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的需求,雄安首创申请借款1.26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首创环保按照持股比例51%为雄安首创提供本次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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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雄安首创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雄安首创由公司和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首创投资”)共同持股,其中公司持有其51%股权,北京首创投资持有其49%股权。北京首创投资间接控股股东为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首创华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华星”),首创华星持有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21.8%股权,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间接持股方。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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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雄安首创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6,426万元
借款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年
借款利率:年利率4.55%
资金用途: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
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未归还,每逾期一日,每日按照未归还借款本金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雄安首创本次申请借款1.26亿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借款,首创环保按照持股比例51%为雄安首创提供本次财务资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雄安首创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可控,公司也拥有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雄安首创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通过积极推进雄安首创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及拓宽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推动完成本次借款的还款工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河北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雄安首创提供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426万元;借款用于归还有息负债和补充运营资金;借款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该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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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1,322,138.56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