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刘家沟村千亩辣椒,谁摘是谁的。”
近日,有网民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在社交媒体造谣“陕西咸阳一地千亩辣子可免费采摘”,导致大量人员蜂拥而至采摘辣椒,种植户财产受损。目前,造谣者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并赔付农户5000元。
一则谣言,如蝗虫过境,让丰收的果实顷刻凋零。造谣者为了流量不择手段,哄抢者为了小利盲目跟风,却让农户承担了这“免费”的代价,让一季的辛苦打了水漂。谣言猛于虎,可见一斑。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这种因谣言而引发的免费采摘闹剧,不仅损害了农户的权益,更破坏了公共秩序,突破了法治社会的底线。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需要提醒的是,跟风哄抢者也可能因情节轻重承担法律责任。
流量虽“香”,但带来的不一定是收益。从“免费捡白菜”到“免费摘辣椒”,当“免费的午餐”一次又一次席卷农田,造谣生事者必须为违法行为“买单”,该严惩的严惩,该赔偿的赔偿!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