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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记者11月2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仇珂静(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仇珂静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仇珂静 资料图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仇珂静,女,苗族,1969年12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仇珂静早年在共青团系统工作,曾任共青团邵阳市委组宣部部长,后历任邵阳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阳市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邵阳市北塔区委副书记、区长,邵阳市北塔区委书记等职务。
2020年9月,仇珂静升任邵阳市副市长。
2025年5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仇珂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被查前两周,仇珂静仍在出席活动。据媒体报道,4月28日,邵阳市县域经济发展暨帮扶产业项目推进工作讲评视频会议召开,时任市委常委、副市长的仇珂静出席。
跑官买官
对子女失管失教
2025年1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湖南省邵阳市委原常委、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仇珂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仇珂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跑官买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为亲友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配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仇珂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仇珂静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