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2021年起,国家卫健委遴选确定北京密云区、山西介休市、浙江海盐县、安徽濉溪县、福建长汀县、山东寿光市、河南郏县、广西上思县、海南东方市、四川泸县、贵州习水县、新疆新源县等12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四年来,综合试验区积极探索,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
·在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方面,12个综合试验区均成立县委卫生健康工委,5个由县(市)委书记担任工委书记。
·在深化“三医”协同治理方面,各综合试验区均实现1名县政府领导统一分管医疗、医保、医药,长汀县医疗、医保、市场监管三部门领导交叉任职,促进高效协同。
·在卫生健康财政投入方面,坚持健康优先发展,2024年12个综合试验区常住人口人均基层医疗卫生财政支出同比增长11.2个百分点。
·在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方面,加强资源统筹、上下联动。12个综合试验区全部建立影像、心电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基层检查、县区诊断和结果互认”,7个综合试验区实现心电设备村级全覆盖;6个试验区实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结余留用。
·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基层医务人员总量持续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综合试验区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年均增长率21%,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比提高9.9个百分点。浙江省海盐县、安徽省濉溪县和海南省东方市等医共体建立县域“编制周转池”等,打破编制使用壁垒,促进统一管理编制和人员调配。
·在优化服务方面,积极推动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健康服务。2024年综合试验区全人群签约服务率71.5%,较2022年提高了13.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数据显示,12个综合试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稳步增长,2024年达到6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学习推广国家试验区做法,18个省份自主选建了186个省级综合试验区,形成以点带面、一级带动一级、梯次推进的局面。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持续学习借鉴总结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做法,全面系统梳理总结综合试验区改革经验;同时指导推动省级试验区提质扩面,推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文永毅 李仲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