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00,证券简称:*ST苏吴(维权))11月26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虚增营收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万元,实控人钱群山被合计罚款1500万元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ST苏吴的信披违法问题可追溯至2018年。中国证监会调查显示,公司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实际控制人实为钱群山,但公司长期披露钱群英为实际控制人。2020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子公司与多家关联方开展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同时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具体来看,2020年至2023年,*ST苏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7.71亿元,各年度虚增金额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均超16%;累计虚增利润7599.75万元,其中2021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51.65%。同期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逐年攀升,2023年末余额达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96.09%。
| 年度 | 虚增营业收入(万元) | 占当期披露营收比例 | 虚增营业成本(万元) | 占当期披露成本比例 | 虚增利润总额(万元) | 占当期披露利润比例 | 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万元) | 占当期净资产比例 |
|---|---|---|---|---|---|---|---|---|
| 2020 | 49,526.32 | 26.46% | 48,068.05 | 37.08% | 1,458.27 | 2.89% | 12,740.69 | 6.88% |
| 2021 | 46,850.82 | 26.39% | 44,823.70 | 35.47% | 2,027.12 | 51.65% | 139,262.91 | 74.20% |
| 2022 | 43,074.52 | 21.26% | 41,082.09 | 28.40% | 1,992.42 | 26.42% | 154,273.23 | 84.60% |
| 2023 | 37,666.41 | 16.82% | 35,544.47 | 20.95% | 2,121.94 | 29.81% | 169,260.71 | 96.09% |
证监会指出,钱群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隐瞒实际控制人身份,组织、指使无商业实质贸易业务及资金占用事宜,对违法行为负主要责任;钱群英、孙曦、骆啸、陈颐等高管因未勤勉尽责或参与相关行为,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尽管公司及相关人员就实际控制人认定、贸易业务真实性等提出申辩,但证监会经复核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对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处罚决定,*ST苏吴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万元;钱群山被罚款1500万元(其中作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并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钱群英、陈颐、孙曦、骆啸分别被罚款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当事人需在15日内缴纳罚款,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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