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13,简称“德展健康”)11月26日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称,公司涉及的一起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在二审阶段获得新进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已裁定撤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三中院”)此前作出的一审裁定,并指令北京三中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公告显示,该诉讼源于公司原控股股东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天宝嘉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新盛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华新”)之间的合同纠纷。北京华新作为原告就上述纠纷向北京三中院提起诉讼,德展健康为该案被告。
2025年3月25日,德展健康收到北京三中院送达的(2022)京03民初382号《民事裁定书》,该院裁定驳回北京华新的起诉。此后,北京华新不服该一审裁定,于2025年5月7日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2025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送达的(2025)京民终500号《民事裁定书》。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华新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主体资格条件,故认定北京华新的上诉理由部分成立,终审裁定撤销北京三中院原裁定,并指令该院审理本案。
关于此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德展健康表示,因本案尚待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同时强调,将高度重视该诉讼事项,持续跟进进展并积极组织应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利益,并将根据诉讼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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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 事件进展 | 裁定结果 |
|---|---|---|
| 2025年3月25日 | 收到北京三中院裁定 | 驳回北京华新的起诉 |
| 2025年5月7日 | 收到北京华新上诉状 | 北京华新不服一审裁定,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
| 2025年11月24日 | 收到北京高院终审裁定 | 撤销北京三中院(2022)京03民初382号民事裁定,指令北京三中院审理本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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