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诗萌
近年来,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行业乱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2025年底,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这次商标法的修改是一次全面系统地修改。”1月2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介绍,修改这次商标法的修改,将进一步完善商标领域各环节的法律规则,推动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首先,从制度层面解决商标领域的突出问题,包括针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明确不予注册,更大力度规制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针对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也就是“心机商标”,加大整治力度,情形严重的撤销商标;针对商标“重注册、轻使用”的问题,提出成为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退出机制作用;针对商标代理行业恶性竞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等问题,强化商标代理行业监管,净化代理市场秩序。
其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将商标注册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回应经营主体尽快获权的需求。在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和复审申请后,允许其主动撤回,充分尊重和保障其个人意愿。完善商标授权确权程序中有关中止审查审理的规定,减轻当事人申请注册成本和诉讼负担。
最后,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衔接国际条约,明确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能得到跨类保护,提升保护水平。开放“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要素,比如手机的开机动画、程序软件的动态展示,还有电影播放前影视公司的动画展示等,允许将这类“动态标志”作为商标注册,顺应了新领域新业态的发展需要。同时,法律还为其他表现形式的要素作为商标注册预留了空间,以满足各类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对新型商标的注册需求。
编辑:徐芸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