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要比就比谁更有志气、谁更勤奋学习、谁更热爱劳动、谁更爱锻炼身体、谁更有爱心。“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出自王宝池的《七律·劝学》。原诗为“学林探路贵涉远,无人迹处有奇观。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书山妙景勤为径,知渊阳春苦作弦。风流肯落他人后,气岸遥凌豪士前。”大意为:自古以来成就大才者,无不经历艰难困苦;而富贵安逸的纨绔子弟,则鲜有成为栋梁者。全诗以治学成才为主线,将求索学问与磨砺品格熔于一炉。习近平总书记引用此典点明坚强的意志绝非与生俱来,必须经受磨难淬炼与实践砥砺。这一箴言不仅关乎个人成长,更与新时代锻造可堪重任的法治工作队伍要求高度契合。
“磨难”与“纨绔”的鲜明对举,凝练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关于个体成才之道与群体盛衰规律的深刻密码。古人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这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警示一脉相承,皆指缺乏规训与磨砺,便难以成就健全心智与坚韧品格。意志的淬炼离不开磨砺,环境的考验更能印证此理。宋代司马光在《训俭示康》中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告诫,明代吕坤所绘《身家盛衰循环图》将此理具象化为“困穷→悔悟→勤苦→节俭→富足→骄奢→淫暴→祸变”的钟摆式循环,深刻阐明顺境对进取精神的消磨,安逸本身便是对人最大的考验。此种考验,在肩负治国理政重任的仕途人才身上,效应往往被放大。未经磨难砥砺的才华,易沦为骄矜之资,难堪大任。
王宝池的箴言本为劝学,推广至治国理政,尤其是法治建设层面,其真理性愈发凸显。以史为鉴,“磨难”对法治人才的淬炼价值,体现在无数司法官的成长轨迹中。正向观之,磨难锻造的是执法如山的钢铁意志。唐代狄仁杰曾因直言进谏遭贬谪,武周时期更被酷吏来俊臣构陷入狱,面临生死考验。早年的司法历练与之后的政治磨难铸就他秉公断案的非凡定力与深谙分寸的司法智慧。南宋名公胡石壁则在“母讼其子”这类家长里短的基层细案中反复磨砺。面对母亲控诉儿子不孝,他并未简单施以刑罚,而是体察到“为邑长于斯,近而闾里乃有此等悖逆之子,宁不负师帅之任哉?”他将个案纠纷归因于自身教化不足的自省精神,是在基层实践中反复打磨出的司法智慧,成就了他“委屈开譬,至再至三”的司法耐心与情理平衡的断案能力。
反向观之,长期缺乏实践锤炼与意志磨砺,易使人才虚化。面对清代八旗子弟从昔日骁勇善战沦为弱不禁风的纨绔子弟,嘉庆帝发出“子弟竟忘弓马之劳”的慨叹,这便是群体性丧失砥砺之机的惨痛缩影。对于司法者而言,若久处脱离民情与压力的舒适区,明辨是非的专业能力与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将逐步退化。明朝后期“纨绔当道、英才埋没”的官场痼疾,在刑名司法层面表现为庸官充斥、法纪废弛。因此,明代张居正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发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感叹,揭示法治真正的挑战不在于法律的制定,而在于法律的践行。其难,归根结底难在“人”,即在于执法者是否在千锤百炼中获得了执法的意志与智慧。若执法者未经实践与诱惑的考验,即便个人天资聪颖、律条制定周密,亦可能沦为“玉卮无当”的庸才,致使法治沦为空谈。
将“磨难”淬炼人才的朴素认知,升华为制度理性,是中华法系的深邃智慧。从秦简《为吏之道》要求“举事审当”,到唐代“四善二十七最”将“决断不滞”“推鞠得情”等实务能力列为考课核心,这些均是通过制度压力,让执法者在复杂现实中经受锤炼、增长才干的体现。云梦秦简中司法小吏“喜”墓随葬的上千枚律简,正是基层司法官吏日常履职、勤练不辍的无声见证。宋代司马光深入辨析“才”与“德”的关系,但真正的法治之德,从来不是在静态的教化中完成,而是在利益诱惑与压力考验面前坚守法度、在情法冲突的艰难抉择中寻求衡平的过程里逐步养成。这套绵延千年的制度设计,将外在的“磨难”转化为内在的职业禀赋。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将“自古雄才多磨难”的传统育人理念,创造性转化为锻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方法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将制度约束与思想淬炼相结合,正是“自古雄才多磨难”理念在当代的制度化表达。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司法人员成为终身负责的办案主体,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淬炼法治信仰的磨刀石。员额制改革让“能者上,庸者下”成为常态,遴选机制坚持“基层优先”,引导人才向艰苦岗位流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实绩导向,杜绝“纨绔”式熬资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将抵御干扰内化为职业本能。这些制度共同构成新时代锻造法治“雄才”的熔炉,将“磨难”从个人际遇升华为制度设计,确保法治工作队伍在严格监督与复杂考验中百炼成钢。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把握“自古雄才多磨难”的辩证逻辑,将其转化为队伍建设的制度自觉。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在人才尚未滋生骄傲情绪之前便加压淬炼,在可能产生懈怠之心前警钟长鸣,从而将传统“磨难”智慧转化为“人法兼资”的现代治理效能。优秀的法治人才,唯有在复杂案件与现实诱惑的考验中坚守初心,于每一次法律文书的字斟句酌、每一次庭审对抗的冷静应对、每一次司法尺度的精准把握中锤炼专业品格,方能铸就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法治公信。
坚持在实战中识别干部、在压力下培养队伍,让每一次办案都成为砥砺品性的磨刀石,是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题中之义。让“自古雄才多磨难”的典训在新时代焕发生机,激励广大法治工作者于实践中百炼成钢、成长成才,正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时代回响。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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