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7方面24条举措 守护“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
四川出台新规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统筹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的新阶段。为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四川省于今年1月12日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7方面4大创新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实施方案》着重从明确部门职责、弥补监管漏洞、形成监管合力等方面细化举措,共7个方面24条具体举措,包括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强化食品生产关键环节和重点行为监管、加强食品销售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控食品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过程风险、合力开展餐饮服务综合监管、夯实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基础支撑等,有效实现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
同时,《实施方案》立足四川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主要有4个方面创新,包括细化部门协同举措、推进地方特色制度建设、注重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强化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等。
构筑全链条“防护网”
剑指各环节食品安全痛点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陈凯在会上表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亟须强化系统思维,加强每个环节的监管衔接,才能有效构筑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防护网”。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更加高效的协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各管一段”向“协同治理”转变。
在协同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大食用农产品药物残留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严格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
在强化食品生产关键环节和重点行为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制度,联合治理“两超一非”违法行为。
在加强食品销售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合力推动网络食品销售综合治理。
在合力开展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常态长效机制,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分类加强特殊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新业态餐饮合规建设和监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谢夏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