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联通支付”)因7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没收违法所得2555.72万元,并处罚款1287.77万元,罚没合计3843.49万元。
具体来看,开联通支付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类型包括: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风险监测要求;未严格落实风险评级相关要求;违规开展支付账户向非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业务;违规开展T+0交易结算;一次性购卡1万元以上未留存身份证件;未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核实相关要求。
当事人宋某平(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对上述多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22.45万元。
据了解,开联通支付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金1亿元,是国内首批27家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一。
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公司于2025年4月7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