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记者 | 程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的保障。这也是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有别于国内其他开放平台的重要特征。如今,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在即,海南特殊的税收制度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在日前举行的“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天津专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周正对相关情况进行介绍。
周正表示,《总体方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制度安排作出了明确部署,即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围绕“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已先后有18项税收政策在海南自贸港落地生根。”周正介绍,其中,有14项是《总体方案》明确的、在封关运作前实施的早期收获政策,包括原辅料、自用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及游艇3张“零关税”清单,企业和个人所得税15%、离岛免税等。另外有4项是《总体方案》之外、近几年又出台的增量政策,包括博鳌乐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离岸贸易印花税免税、临时进境维修、临时出境维修免税政策。
12月18日,全岛封关运作后,“零关税”政策将由目前3张“零关税”清单整合升级,转化为负面清单管理,届时将由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和货物流通税收政策2项政策替代运行。由此,之前的“14+4”项政策在封关之后将转化为“13+4”项政策。具体来看,这17项政策中,有10项政策涉及关税,“零关税”水平将大幅提升到74%,封关后自由贸易港“零关税”的基本特征在政策数量、水平上将得到充分展现;再加上2项增值税退税政策、1项离岸贸易印花税免税政策,13项政策都聚焦贸易领域,有效落实了“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的税制改革部署要求;另外的4项政策聚焦所得税,有利于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在海南自贸港集聚。
“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自贸港特殊的税收制度安排将初步成型。”周正强调,海南自贸港税收制度体系具有稳定性、特殊性、系统性、渐进性等4个主要特征,将为企业降低成本、稳定预期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具体来看:
首先是“零关税”政策。封关之后,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覆盖的商品品类,将由目前的1900多项大幅提升到6637项。而且“零关税”,不仅包括进口关税,还包括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对于一家有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和生产设备需求的企业,自贸港“零关税”政策将有利于企业大幅缩减采购成本。比如,根据我国现行税则,生产设备的关税税率大体上在5%~10%左右,同时还有13%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一家企业在海南自贸港进口生产设备时,可以节约20%左右的税收成本。
其次,是“低税率”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双15%’优惠政策。”周正介绍,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鼓励类产业的相关企业,如生物医药、海上风电等。而海南自贸港的鼓励类产业目录有1100多项,是全国最长的。个人所得税15%的优惠政策没有行业限制,各个行业的高端紧缺人才都可以适用这项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在海南自贸港还可以适用新增境外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周正特别提到,“零关税”和“低税率”政策,是自贸港税收制度体系的不同环节,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以叠加适用这些政策。举例来说,一家生物医药类的企业,在进口原材料、生产设备的时候,可以适用“零关税”政策;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销往内地时,可以适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企业盈利后,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同时,这家企业的高管和技术人员还可以适用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
“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海南自贸港的发展之路也将越走越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总体方案》部署,持续推进并优化‘零关税’‘低税率’政策,进一步稳步推进销售税等‘简税制’改革工作。未来,海南自贸港提供的机遇将越来越多。”周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