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源澈
据媒体近日报道,有人为拍摄短视频,在路口斑马线上滞留跳舞,严重影响公共交通秩序。
随着短视频的兴起,为了博取流量,部分创作者开始在公共场所如人行道、斑马线、机动车道甚至高速路进行拍摄活动,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同时易引发交通事故,让自身和他人陷入安全风险。此类现象的发生,暴露出某些短视频创作者公共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欠缺,也反映出网络空间的不良导向和管理不足,需要社会予以关注和警惕。
从法律角度来看,占道拍摄的行为不是自娱自乐的小事,而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等规定,可能面临警告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较重,造成严重交通拥堵,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则有可能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最高将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占道拍摄时,拍摄者的活动也可能影响来往驾驶员的视野和预判,易引发追尾、碰撞等交通事故。如果因占道拍摄的行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拍摄者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短视频的兴起让广大群众有了喜闻乐见的娱乐方式和获取信息的渠道,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平台应当承担监管责任。占道拍摄行为的出现,目的在于通过另类行为博人眼球、赚取流量,与短视频平台监管不足、推送机制不合理息息相关。中央网信办2023年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对于自媒体的发布内容进行约束管理,也压实了平台对于含有不当内容短视频的监管责任。平台对于占道拍摄等影响公共空间、传播不良风气的视频,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个人,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维护。对于占道拍摄等“博取眼球”行为的治理,要坚持法律的刚性约束,执法部门、监管机构严格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和行为严重程度予以处罚,并通过新技术提高巡查监控的执法能力。平台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各种短视频平台应当加强对视频内容的审核和管理,落实好网络用户实名制,完善违规视频处置机制、视频推送机制等,传播良好社会风气。此外,部分群众对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缺少认知,关于道路交通、网络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需要进一步推进,并提高覆盖面和针对性,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社会秩序和网络环境。(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