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发布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经查明,2025年12月5日,瑞茂通披露《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10.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其中,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期间,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金额已超过净资产的10%,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迟至12月5日才披露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万永兴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胡磊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刘建辉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万永兴、时任总经理胡磊、时任财务总监刘建辉、时任董事会秘书张菊芳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