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34,证券简称:棒杰股份)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就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案中作为被告,涉案金额达8154.65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棒杰股份(被告二)、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主要包括: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向原告支付租金8081.25万元及违约金19.37万元,并自2025年6月15日起以租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后续违约金,同时支付律师费8.80万元;原告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7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并有权将其拍卖、变卖以清偿债务;棒杰股份及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45.23万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45.2271万元。
棒杰股份表示,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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