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日就申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出具回复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20亿元募投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效益预测及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公告,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135万千瓦风电项目"、"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不涉及非资本性支出。
报告显示,新疆塔城风电项目总投资55.33亿元,募集资金投入11亿元,占总投资的19.88%。该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5.68亿元,年均净利润1.78亿元,全周期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5.68%,投资回收期(税后)11.84年。项目主要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6.00亿元,占总投资10.85%;设备及安装35.77亿元,占比64.64%,其中风电机组设备投资达25.96亿元。
临港1#海上光伏项目总投资38.96亿元,募集资金投入4.6亿元,占总投资的11.81%。该项目预计年均营业收入3.15亿元,年均净利润0.65亿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8.34%,投资回收期(税后)14.93年。项目建筑工程投资12.23亿元,占总投资31.38%;设备及安装20.64亿元,占比52.97%,其中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投资合计11.24亿元。
两项目达产后,预计合计年均贡献营业收入8.83亿元,年均净利润2.43亿元。项目年均折旧费用合计3.69亿元,以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55.52亿元为基准,新增折旧占比6.65%,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财务数据显示,申能股份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提升,从2022年的11.92%增长至2025年1-6月的22.45%,主要受益于煤电业务毛利率改善。公司表示,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申能股份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基础、计算方式及主要参数合理,具有谨慎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非资本性支出,补充流动资金规模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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