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13,证券简称:利和兴)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0.00万元(含税)。
公告显示,该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关于合同对公司的影响,利和兴表示,尽管合同已对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次销售业务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具体影响将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同时,公司强调,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 合同关键信息 | 具体内容 |
|---|---|
| 合同类型 | 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
| 合同金额 | 10,030.00万元(含税) |
| 审议情况 | 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 对财务影响 | 尚不确定,以定期报告为准 |
| 独立性影响 |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产生业务依赖 |
在风险提示方面,利和兴指出,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变化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此外,由于客户相关保密约定,本次交易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公司按规定对具体客户信息、合同要素等进行豁免披露。公司表示将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的履行情况。
备查文件包括《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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