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91,证券简称:智洋创新)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计划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公告显示,智洋创新此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在投资产品品种方面,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投资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
| 投资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投资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
| 决策及执行机构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 风险控制措施 | 严格筛选发行主体、跟踪投资产品进展、建立台账管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监督、及时信息披露 |
公司表示,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对于投资风险,智洋创新指出,尽管所选择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及发行主体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风险。为此,公司制定了多项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严格筛选发行主体、财务部跟踪投资进展、建立台账管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以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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