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周建萍)11月24日,来自青海省民政厅的消息,“十四五”以来,青海省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56亿元。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实现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医保参保全额资助,医疗费用100%报销。
“十四五”期间,青海省不断推动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多年提高养育标准。目前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每人每月1050元,较“十三五”末提高了32%和50%。推动设立省、市、县三级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先后投入资金1200余万元,打造600多家示范性村(社区)“儿童之家”,为基层关爱服务各类困境儿童提供场所。
同时,健全“县—乡—村”三级困境儿童关爱服务网络,选优配强基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队伍,全省407个乡镇(街道)、4664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各县(市、区)依托大数据,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铁脚板”作用走访探视,对辖区内各类困境儿童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和工作台账,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庭申请保障,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发现”,推动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青海省还聚焦困境儿童实际需求,将关爱保障对象从传统的弃婴、孤儿,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内容从基本生活逐步向就医就学、成长发展、心理健康等方面延伸。”青海省民政厅工作人员介绍,五年来,青海省先后累计投入资金2380多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为1.4万多名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疏导、亲情陪伴、情感关怀等专业服务,有效回应困境儿童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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