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证监会、财政部近日发布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完善奖励条件,较大幅度提高奖励标准,完善对“吹哨人”保护机制。
专家指出,《规定》旨在通过“经济激励”与“制度保护”的双重强化,构建起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全民监督网”,折射出监管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的深刻变化。
资本市场“吹哨人”是指了解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情况、掌握线索及证据,愿意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担当责任,主动向证监会提供证券期货违法行为线索的单位或者个人。2014年6月,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据介绍,本次修订正式将制度名称从前者修改为《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吹哨人”奖励工作规定》,以更好体现“吹哨人”正义担当精神,强调专业特点,突出激励导向。
《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奖励条件。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纳入奖励案件范围。可奖励案件条件从罚没款金额10万元提升为100万元。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信息的匿名“吹哨人”,以及在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吹哨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