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监督,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对下列同志拟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情况予以任职前公示:
1.张余松,男,1965年2月11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拟任泰州市慈善总会会长。
2.李志高,男,1963年4月2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泰州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拟任泰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3.叶海波,男,1959年9月4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二级巡视员,拟任泰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
4.封新华,男,1964年3月9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泰州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拟任泰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法定代表人。
5.倪郭明,男,1965年5月2日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拟任泰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
公示时间为:11月24日—11月2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泰州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联系。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26号(邮编:225300);联系电话(传真):0523-86198856;信箱:1183915611@qq.com。
泰州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4日
编辑: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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