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晶电子”)于2025年11月25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后,宁波宁聚持股比例从5.9562%降至4.9999%,退出公司5%以上股东行列。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公告显示,宁波宁聚原持有浙江东晶电子无限售流通股1.4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62%。公司于2025年8月1日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宁波宁聚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3万股(占总股本0.9982%)。
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宁波宁聚实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2.79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63%,减持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9日,减持价格区间为9.89元/股至10.74元/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宁波宁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映山红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14,500,000 | 5.9562% | 12,172,018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00,000 | 5.9562% | 12,172,018 | 4.999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从持股结构看,宁波宁聚在本次减持前全部持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减持后仍持有1.2172亿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持股比例精准降至5%以下。
对公司影响及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宁波宁聚本次减持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形,且已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公司强调,宁波宁聚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
据了解,浙江东晶电子曾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彼时宁波宁聚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232.7982万股,占总股本0.9563%,本次公告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后的实施情况总结。
市场分析认为,宁波宁聚减持后持股比例恰好低于5%,未来其股份变动将不再适用“持股5%以上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后续减持行为可能更具灵活性,但短期内对公司股价的直接冲击已随减持计划届满逐步消化。
浙江东晶电子表示,将持续关注股东持股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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