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张淑秋 三十载栉风沐雨,三十载春华秋实。 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实施,厦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厦仲)如一粒带着温度的种子,于1996年1月在福建厦门经济特区这片充满活力的土地上悄然破土。 30年来,这粒种子逐渐长成支撑城市营商环境、辐射区域法治建设的“参天大树”。 从早期聚焦区域需求的“地方探索”,到如今对标国际标准的“全球服务”;从单一规则体系的“规范起步”,到制度完备、专业精深、两岸融合、国际接轨的“综合高地”。时至今日,厦仲已拥有仲裁员千余名,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总受案标的超1500亿元,业务涉及近30个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厦门的一张亮丽名片。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走进厦仲,探寻其30年腾飞背后的故事。
专业筑基
1996年1月,厦门市人民政府依法组建厦仲,成为国内依法设立的首批商事仲裁机构之一。 根植于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沃土,三十年来,厦仲走出了一条从“响应需求”到“引领需求”的专业化发展道路。 专业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源于对城市经济脉搏的精准把握。2007年,针对当时物流业、知识产权产业快速发展,对争议解决专业化要求日益提高的实际需求,厦仲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物流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开创了仲裁机构深耕细分专业领域的先河。 沿着这一路径,厦仲的专业化版图随着城市经济画卷的铺展而同步延伸。 “近年来,面对金融市场快速发展带来的纠纷解决需求,厦仲决策层迅速研判、果断布局,着手组建金融仲裁专业队伍,针对金融纠纷特点创设送达条款、加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等制度,同时加大金融专业仲裁员的聘任力度,形成了坚实的金融仲裁服务能力。”厦仲有关人员回忆道。 港口是厦门的核心优势。为服务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厦仲于2012年成立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针对航运纠纷周期长、证据杂等特点,提供专业化解纷方案,助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首批聘请台胞仲裁员的仲裁机构,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出台后,厦仲成立全省首个涉台纠纷解决平台——涉台仲裁中心。截至目前,该中心已会聚33名台胞仲裁员,受理的涉台仲裁案件占全国仲裁机构受理涉台案件总和的60%。”厦仲有关人员告诉记者。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常务副会长、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韩萤焕以“台胞仲裁员”身份审理“台胞+台企”仲裁案后,深有感触地说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双方当事人知悉我是台胞后,都表示倍感亲切可信,沟通起来非常顺畅,案件的审理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内外联通
厦仲立足厦门“连两岸、拓海洋、链世界”的区位优势,聚焦多领域开拓发展新局。 国际化的坚实基础在于规则的深度接轨。 1996年1月,厦仲发布首版仲裁规则,历经五次修订,逐步形成了国内领先、国际融通的“厦门仲裁委标准”,特别是2020年发布的第六版仲裁规则,创新制定以“排除法”确定首席仲裁员、有效规制滥用管辖权异议,并在临时措施、开放仲裁员名册等方面加大与国际仲裁实践接轨力度。此后,厦仲先后发布了《厦门仲裁委员会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厦门仲裁委员会海事争议仲裁规则》《厦门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与第六版仲裁规则构筑起“一大三小”的特色规则体系。 2015年,全国首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厦仲紧紧抓住这个契机,率先在刚刚成立不久的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设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为自贸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仲裁的优势和作用。 “厦仲还积极融入全球仲裁治理体系,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匈牙利工商会仲裁院、泰国仲裁中心等多家知名境外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常态化举办国际仲裁对话活动,作出的仲裁裁决已获多国及地区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厦仲有关人员告诉记者。 2025年9月,厦仲成立海丝国际供应链仲裁中心,紧扣“一带一路”建设与供应链韧性发展需求,打造联通内外的解纷服务高地,为跨境供应链纠纷提供专业支撑,助力构建国际供应链纠纷解决新生态。
改革破冰
厦仲与厦门经济特区共成长,天然带着特区人敢“闯”敢“试”的改革基因,机构改革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从2016年4月执行机构退出事业单位编制序列,到2020年5月正式确定公益性非营利法人机构性质,厦仲每一次转身都带着“破茧”的勇气。 从国内首部专门的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诞生,到率先引入海上碰撞争议解决快速程序;从以“排除法”确定首席仲裁员的创新,到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开放仲裁员名册等一系列与国际接轨的程序制度。这些紧贴国际规则、契合市场需求的改革举措,不仅让厦仲的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更使其在国际仲裁舞台上的影响力不断增强。 体制改革焕发的活力,让厦仲得以更精准、更高效地对接并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需求。 2025年7月,厦门仲裁委入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首批培育名单;2023年12月,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2022年6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名单…… “十五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徐徐展开,新修订的仲裁法也将于3月1日起施行。“站在成立三十周年的新起点,我们将全力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服务高地,努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厦门力量,为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制定和纠纷化解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厦门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成全表示。